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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怒吼!!!)


這個禮拜,心情實在好不起來。
雖說畢業已經五年了,又是從事是類工作,竟然還傻呼呼的秉持著,
只要我對別人好,我的出發點是善意的,就能得到好的回應,
或是至少最低限度的同理心,至少我一直是這麼堅持著。
案例教育如下:
我的房客,在無預警之下,拖欠我房租且失聯中!~~
一開始在簽約時,他表明經濟狀況最近有困境,能否將兩個月押金分兩次付訂,
看在他是73年次的,又很誠懇,本於同理心(之前我租房子也曾有電費拖欠情形),
在仲介第三人的見證下,擬同意房客的要求。(第一個錯誤)

且看在房客的誠懇外表下(我是白癡,識人有誤!!!),竟然還同意若是提前違約,
僅沒收壹個月的押金。(一般是兩個月押金全沒收)
(剛好身邊的學弟也遇到提前跟房東解約,自己設身處地的想,若是距離約期不遠,
何苦為難別人呢,所以僅要求希望房客若是要提前解約請盡早告知,這是第二個錯誤!)

由於前房客把房間維持得很好,房租幾乎都準時繳交,若是無法照合約訂定的時間,
亦會當日電話告知,造成"全天下房客皆是善良的~"的嚴重錯覺,
於本月約定之日(每月7日)並無去確認房租是否入帳,加上月初課業與生活忙碌中,
但當時房客於當日有以簡訊提及他離職,希望能延後至10號轉帳,
於10號又以電話告知,需要再延期。

直到18日,我發現房客仍然拖延,於是打電話找人,發現原先電話已暫停使用。
這時候我才開始擔心(我實在太笨了~~~)
後來,18日我整天都在打電話聯繫我的房客,
直到晚上,房客以簡訊回覆:
"在上班不能接電話,房東房屋清理乾淨了,可能沒辦法租了真的很對不起"
(%^&*())~~~~~~~~~~~~~~~~~)
我馬上回撥過去,終於在我打第三次他接起來,
跟我說他離職了,而且跟女朋友分手了,現在心情很不好。
我耐著性子,跟他解釋租房子是有合約訂定的規定,不能這樣處理,
他說他現在已經不在竹北了,在中壢朋友家,
鑰匙要寄給我,
我後來實在氣到沒辦法好好與這位澳客溝通,
就把電話轉給我老公。

老公與他溝通,我們一直釋出善意,看他工作遇到困難,
也同意9月份按照住的日數換算房租(也就是算到20日),
希望約在21日(星期天)當面釐清。
房客一直表現出幼稚又不成熟的反應,一直強調他剛分手沒有心情,
說他要上班,他在中壢。
(可惡,我們在台中要上去難道比他近嗎?)
況且,他已經擺明不住了,也不想還我們鑰匙,
我們盡最大的努力釋出善意,
他只說他沒心情處理~"~
(我真的....很想打他一頓)
後來我老公也快抓狂了,好說歹說才跟他約21日(星期天)在竹北,十一點。
結果,當然,這個混蛋沒有出現!!!

並在21日晚上,傳了一篇落落長的簡訊:
"剛回到家看到你打了很多通,押金壹萬壹你們不用還我了
你說這個月以天數算我下下個月匯給你你給我郵局的帳號我有留下來...
真的很對不起我沒能力在租總不可能一直跟你積欠房租吧...
我知道房東你們人很好看得出來你們很善良...
剛分手又剛離職心裡頭真的很亂不是故意住好好得就不住了...
就這樣我要上班了...為了幾千元好像犯了滔天大罪...
放心我會匯


靠!
!~~~~~~~~~~~~~~~~~~

打在這邊是給各位關心我的朋友看,
我知道我不夠謹慎,不夠嚴謹去防範遇到壞房客的情形,
才導致自己的損失。
今天要寄出存證信函,後續處理方式會再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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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妍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